2018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
设备购置项目执行计划表填报说明
一、执行计划表填报说明
1. 执行计划表以项目为单位填写,不同项目要单独填写。
2. 列入2018年执行计划的设备,限于2018年预算申报的设备范围(详见本通知附件),超出部分不予支持,设备尽量按照学院急需程度排序购置,学院已删除的设备原则上不列入此次建设内容。
3、学院每个项目填报的设备购置预算不能超出该项目划拨额度。
2. 设备名称要与申报名称一致,招标以主要参数为主,不能有明显的倾向性。务必提供不少于3家的建议品牌及型号。
3. 教务处根据学院所报设备采购计划,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组织专家论证,论证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
4. 因学院预算不准,造成流标或者资金收回等情况,由学院负责人负责。
5. 经费负责人由教务处签字,学院经办人请填写设备采购常用联系人。
二、提交时间
请于2018年5月25日前将《2018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设备购置项目执行计划表》交到教务处实习实验教学管理中心(主楼304),同时将电子版发到邮箱qilei@bjfu.edu.cn。
三、联系方式
1. 执行计划填报联系人:齐磊、尹大伟62338244、62337910
2.设备采购联系人:国有资产管理处,李青 62338379
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