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创新实验室场地使用及管理办法
一、 学生创新实验室归属权
1. 学生创新实验室的归属权属于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 创新实验室使用原则
1. 符合学生创新实验室“创新、开放、流动,”的使用原则;
2. 符合学生创新实验室的专业研究方向;
3. 能保证实验室的长期持续使用和发展和科研项目的正常进行;
4. 能保证实验室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验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 创新实验室管理原则
5. 需要使用学生创新实验室场地的指导教师,应在使用实验场地前1个月向教学实验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见附表一),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使用场地的目的、学生创新项目名称、主要研究方向、实验内容、时间、任务等,教学实验中心审核批准后,与实验室签订“实验室使用协议书”(见付表二),方能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
6. 使用者在使用期间内应遵守实验室的各项管理条例,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吃零食、接电炉做饭等,严禁有毒气、液体的排放:使用者在实验室工作期间应规范公共道德行为准则。
四、 实验室使用管理办法
7. 使用实验室人员的条件
(1) 与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项目指导教师及其所指导的申请有科研项目的本科生;
(2) 指导教师能够2-3年以上连续指导带有科研项目的本科生优先继续使用实验室。
五、 实验室使用审核办法
8. 场地使用申请办法
凡申请实验室用房的,需在用前1个月向教学实验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学生创新实验室场地使用审核表”(见付表一),需详细填写项目名称、研究方向、项目经费情况,学生人数等,经教学实验中心审核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六、 入住与退出
9. 经教学实验中心审核,同意入住的科研创新团队,入住前应与教学实验中心签定场地使用协议(见附表二), 协议将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并注明房间号、使用期限、配套设施及完好情况等。
10. 在距使用期限到期三个月前,教学实验中心将发出场地使用到期通知书,使用实验室场地的责任人应配合实验室做好退出前的搬迁准备,不得借故拖延。
11. 如需继续使用实验室场地的人员,应在接到“到期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教学实验中心提出实验室场地留用申请,经教学实验中心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对申请未得到批准,并借故拖延超过二个月的,教学实验中心在报请学院同意后可采取措施予以清退。
七、 实验、办公设施的管理
12. 实验室只为申请进驻者提供最基本的实验条件实验用房和公用设备设施等,研究项目所需的大小仪器设备、药品试剂和低植易耗品将由申请者自行解决。
13. 为了维护实验室的工作环境和整体形象,凡经教学实验中心审核同意进驻的指导教师及团队,不得将报废的设备、物品、废旧家具等搬入实验室。
生物学院教学实验中心
2014年11月25日